今年以来,为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屏山县民*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坚持应兜尽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1月,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对象人、特困兜底保障对象95人。
优化社会救助流程。推行救助*策、办事程序、注意事项等“一次性告知”“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社会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乡镇,推行只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前移,实行先核对、再受理,通过优化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救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救助权委托下放以来,由乡镇审核确认低保对象户、人。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策规定,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制度,综合评估急难救助需求,实施综合救助措施,及时化解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截至11月,对全县人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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