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屏山县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屏山县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属国有全资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主营农特产品生产开发、品牌打造、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投融资业务。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结构化面试”的原则实施。三、招聘范围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四、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第一次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一)合同期限本次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二)薪酬待遇1.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招聘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执行。2.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员工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若员工出现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招聘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公司为员工个人学历进修、技术职务提升、岗位技能培训相关的教育培训经费及奖励性支出等计算。六、报考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治素养;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1日。(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人员;5.现役*人;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七、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如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2.报名时间:年6月28日至7月4日(5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3.现场报名地点:屏山县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屏山县新市分流区怡安小区3栋1单元1-1)。4.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