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设立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的
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7号)精神,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有关程序,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已完成设立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
二、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纺、农副产品加工、化工。
三、开发区设立地点在宜宾市屏山县。开发区设立核准面积为.25公顷。四至范围为区块一东至宜宾县界,南至蒋坝村瓦房组、冲口组,西至荣盛街、汇龙街、茗香街,北至岷江河滩地;区块二东至凉坝村互助组、团结组,南至凉坝村团结组、仁里组,西至王场村红星组,北至凉坝村仁里组、成贵高铁。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联系-。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10月8日
来源:四川日报总编:曾忠
主编:廖锋
编辑:培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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