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屏山县残疾人教育事业优质发展,屏山县残联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通过市县残联筹措资金,对屏山户籍学前到高中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进行全覆盖资助,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资助元;对残疾大学新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进行资助,标准为本科元/人、专科0元/人。
二是通过嘉兴市海盐县残联对口帮扶资助,对我县残疾人在校高中、大学残疾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大学元/人、高中元/人。
三是通过嘉兴市港区残联对口帮扶,对我县建档立卡学前到初中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元/人。
四是安排专门资金,对县特教校学生生活费缺口、技能训练费和学生往返交通费进行补助169元。
供稿:屏山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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