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4月28日,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统一为全县人民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这是首份《屏南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让屏南人在农村集体聚餐也有了保险保障。
食品安全责任险属于特殊险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种责任保险。此次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为:
保障对象:屏南县居民及外籍流动人口。
实际被保险人:在屏南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食堂(含行*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等)、各类餐馆酒楼及取得小餐饮证的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安全建档管理的无主体资质幼儿园和敬(养)老机构等。
保障范围:1.在屏南范围内因参与乡镇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食用食物和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集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保险人按约定给予赔偿;释义:农村集体聚餐是指乡(镇)、村(社区)家庭或者单位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红白喜事或传统节庆等聚餐活动(包括寺庙等民间场所筹办的集体聚餐)。2.在屏南县范围内因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食堂(含行*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等)、各类餐馆酒楼及取得小餐饮证的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安全建档管理的无主体资质幼儿园和敬(养)老机构内食用食物和感染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损害,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可由保险人先行赔付,受害人获得赔偿后需将向经营性酒店、餐饮场所、保险公司的索赔权利(已获得赔付部分)转让给保险人。
保险期间:年4月30日至年4月29日止。
保险赔偿额度:累计赔偿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5月7日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全景屏南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