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把流浪乞讨无户籍人员落户安置作为民生工作来抓,主动与公安等部门对接,建立了常态化的落户渠道和救助帮扶机制。开展信息采集、信息核查、DNA比对、落户、办理身份证等服务,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帮助。年,已成功为1名长期(在县救助站滞站3个月以上)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为1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了亲人,送回到家与家人团聚。
同时,打通绿色医疗通道,将患有精神病的流浪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及时救治,待病情稳定、查清家庭住址后将其护送返家。截至目前,共医治流浪乞讨人员5人、医疗救护支出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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