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烨封面新闻记者杜卓滨
11月8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首批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仪式在龙华镇鱼孔村举行,18户村民共领到了2万余元赔偿金。11月12日,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主任陈本平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是宜宾市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基础上,首次引入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制度,以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形式,化解野生动物伤害风险。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以野猪为代表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长,活动较前几年频繁。”陈本平说,接下来他们会根据野生动物活动的情况,将这一制度在老君山自然保护区周边村镇进行推广。
据陈本平介绍,野猪属于三有动物,当它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时,可以有计划地实施猎捕。“根据监控和群众的反馈,当前野生动物的活动并没严重到需要猎捕的程度。”
据了解,屏山县是宜宾市唯一一个省重点生态功能县,境内有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野生陆生动物种类种,包括四川山鹧鸪、豹、云豹3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角雉、黑熊等30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分别提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以及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伤害保险制度。今年8月,屏山县级财政投入17万元,为该县行政区域内遭受野生动物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者投保,明确了赔偿金额。村民只要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与保险公司联系,将有工作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认定。
截至目前,屏山县共受理野生动物致害案件25起,已理赔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