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并暴力冲卡的妨害公务案,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年10月1日,被告人田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屏山县书楼镇松树村往加油站方向行驶,行至西村楠木沟桥头处时遇民警设卡检查,被告人田某在民警唐某向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骑车强行冲关将民警唐某撞倒在地后驶离现场。
随后,民警在团结村村公所处将其拦截。经鉴定,田某某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05mg/ml。经鉴定,民警年10月1日受伤致体表遗留瘢痕长达3.5cm,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无牌机动车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依据被告人田某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