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名龙先生电话***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email***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吉利汽车市场部地址四川宜宾临港装备城
联系人吉利市场部电话***88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7月中旬购买吉利品牌,缤瑞cool汽车,因远程APP执行异常,导致汽车远程功能模块处于待机状态,导致电瓶亏电2次(这个技术逻辑4s店有印证,
成都吉利汽车超市宜宾分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1、客户反馈问题后,服务站与其积极联系,有录音有聊天记录。客户致电客服,客户记录后都转服务站处理,不知道具体处理方案,不会联系客户,后期只会对客户进行结果回访。
2.客户提出的问题,服务站多次邀约客户进站升级车机系统,客户均以在外地,不方便等未进站处理。
3、客户从一开始反馈问题就一直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因没有该方面政策服务站也向客户进行了解释。客户多次打索要补偿。也向客户解释了,若因为使用APP导致亏电(客户坚持认为是APP导致亏电,服务站未确认是该问题导致)建议客户暂不要在手机APP上操作,首保时进站一起升级处理。
第二次投诉质疑:上述的回复!
1、第三条是否是“霸王条款”?这么无视消费负担?消费者买个商品需要的是顺利使用?不是付费产品堂而皇之,要求“不用”!那买它干嘛?看看舆论大众接受这
2、“建议客户暂不要在手机APP”那我为这个功能付费,干什么呢?买一个不能正常使用的物品、功能,这是不是质量问题?是不是应当
3、你们确有要求回店给发动机、车机系统升级,也确实在外地,往返不方便,为何这么冷漠要求消费者配合你们的政策、流程?另外,导致亏电的异常分析,你们是没有公司盖章书面确认,但有相关记录可以佐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远程APP执行异常,导致电瓶两次亏电,事实在这里,亏电无法用车耽搁事、带来的麻烦、不便,不应该补偿?
现有证据1、亏电事实;
2、车机升级通知;
3、执行异常导致亏电的相关佐证!
投诉请求1、两次亏电事实带来耽搁事、麻烦的补偿;
2、“建议客户暂不要在手机APP上操”付费功能因产品原因导致闲置的成本。
合计金额:元
年8月25日9:53四川消费网回访:还未联系我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