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田庄上的乌庄头进京向主子进租了。这个年是元春省亲后的第一年,贾府财*紧张,而这一年宁荣两府田庄上遭了灾,比起往年的收成,东西缩减了不少,贾珍认为现银子至少应该有两的,谁知少了一半,贾珍很不满意,发脾气道,今年有的饥荒可打,真真叫别过年了!
翻开乌进孝的进租清单,尽管贾珍不满意,我等吃瓜群众仍不禁感叹,贾府真是太豪奢了,单各种野猪家猪就有个,山珍海味不计其数,御米细粮粗米各类加起来超千担,各类炭加起来有几万斤……
在这些堆积如山的年货里,有一个最醒目的东西,在《红楼梦》那个年代,那是绝对的顶级存在,就是有两条鲟鳇鱼。
鲟鳇鱼在清代一直都属于进贡皇室的首贡,是极为珍稀的东西,“鲟鳇”二字就是康熙帝亲自起的名字,取“寻找皇帝”之意,民间基本上是属于禁猎的物种。史料可查到的,《吉林通志》中就有宁古塔的贡单写:“鲟鳇鱼三尾,今同。”《岳州府志》进贡物品也有记载:“腌腊大样鲟鳇鱼二尾,合二百五十斤。”
进贡宫廷也不过两三尾,可见鲟鳇鱼的珍贵。两条鱼就有两百多斤,个头如此之大,意味着一条鱼重达一百多斤,是一个成人的体重。古人技术落后,捕捞这种大型鱼类难度极大,是进贡数量稀少的重要原因。进贡的数量尚且如此,宁国府的年货里竟然也能出现两条鲟鳇鱼,也是十分难得的了。从另一个角度也证明贾府庄园的实力。
珍贵如此,不禁好奇,在《红楼梦》所描述的康雍时期,宁国府的这两条鲟鳇鱼能值多少银子呢?
《清稗类钞》有载:
鲟鳇,奉天之鱼,至为肥美……巨口细睛,鼻端有角,大者丈余,重可三百斤,冬日可食,珍品……斤费三金。
说这个鱼是产在东北的,这与贾府的田庄所在地是一致的,鱼比较大,一条可以达到斤。进贡的一条有一百多斤,并不算大。就算宁国府的这两条鱼各有一百斤吧,对于鲟鳇鱼来说,这算普通大小了。一斤应该要三两银子,而不应该理解为三两金子,《红楼梦》里也出现过这样用金来形容银子的说辞。
一斤就要三两银子,就算这两条鲟鳇鱼加起来有斤,这计算很保守了。那这两条鱼就值两银子。刘姥姥曾说过,像他们这样四五口人的庄户人家,一年的生活费用,不过二十几两银子就够了。这两条鱼要是卖了,可就够刘姥姥一家生活30年的。这样的奢侈也是没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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