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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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创建零酒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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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年第一季度全市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

社区(村)、街道(乡镇)名单公示的通知

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整治效果,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采取警企合作、警民共建的模式,创建年第一季度“零酒驾”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现公示如下:

一、街道(乡镇)

1、蜀南大道

2、沙坪街道

3、梅白镇

4、联合苗族乡

5、白花镇

二、社区(村)

1、大妙镇大妙社区

2、万岭箐社区

3、李庄镇高桥村

4、裴石镇前进村

5、仙峰苗族乡合庆村

6、古河镇红色村

三、单位

1、宜宾市长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分公司

2、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国营汽车运输公司

3、屏山县交通运输局

4、高县交通运输局

希望创建单位对本单位员工、居民和群众加强教育管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全市创建“零酒驾”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活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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