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年第一季度全市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
社区(村)、街道(乡镇)名单公示的通知
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整治效果,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采取警企合作、警民共建的模式,创建年第一季度“零酒驾”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现公示如下:
一、街道(乡镇)
1、蜀南大道
2、沙坪街道
3、梅白镇
4、联合苗族乡
5、白花镇
二、社区(村)
1、大妙镇大妙社区
2、万岭箐社区
3、李庄镇高桥村
4、裴石镇前进村
5、仙峰苗族乡合庆村
6、古河镇红色村
三、单位
1、宜宾市长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分公司
2、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国营汽车运输公司
3、屏山县交通运输局
4、高县交通运输局
希望创建单位对本单位员工、居民和群众加强教育管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全市创建“零酒驾”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活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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