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连队、宗教活动场所、医院和家庭“九进”活动。屏山县县级各单位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认真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责任,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负责人任组长,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本职工作之中,对标中、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和40项《屏山县年民族工作任务清单》,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极大成效。
二是全域推进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为进一步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在县城9个社区、乡镇8个社区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该县屏山镇安上社区79名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亲如一家,和平街小学80余名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同校同课“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三是设立少数民族“一站式”综合服务岗。全县设立少数民族“一站式”综合服务岗11个,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少数民族一站式综合服务岗”,负责“接待、导办、跟踪、协调、交办、督办”等工作。
四是全域开展“社区党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县17个社区开展“社区党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创建”活动,授牌17个,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作组长,按照《屏山县“社区党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促进了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繁荣民族文化。致力构建县、乡、村三级文化阵地建设,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个村(社区)全部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图书室、培训室、活动场地和文化设施。年以来,到乡镇和村(社区)开展“文化下乡”活动50余场,举办“两江大舞台”大型文化惠民演出四场次。在省教育厅举办的第十六届校园影视教育成果发布展示交流会上,屏山县个作品获得省奖。印发了《屏山县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实施意见》,成功将“彝族新年节”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每年认真举办“彝族新年节”“火把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在宜宾市第三届少数民族歌手大赛中,共50组选手参加比赛,该县获得二等奖1个(全市2个)、三等奖2个(全市4个)的优异成绩。《彝寨欢歌》节目获第二届四川艺术节群星奖。
(屏山县委统战部供稿)